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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概念源起:

音樂與影像始終是相輔相成的藝術類型,十至二十年前,台灣的音樂與電影都各自呈現蓬勃發展的樣貌,後來則因各種內外因素而相繼沉寂。但是近兩三年在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視與補助下,如今國片有了復甦的氣息,相信音樂市場的春天亦不遠矣。只要是用心製作的音樂作品,搭配好的說故事人才、影像人才,一定也可強化音樂的感染力,打中更多人的心裡。尤其是無語言隔閡的演奏類專輯,更容易透過影像的搭配,開創台灣之外的外埠市場。

《反光体》小提琴專輯是國內演奏類專輯中少見的Trip-hop類型,在優異的古典底子下,侯勇光跨界探索拉丁風味的華麗電音,令聽者不禁隨著音線的起伏而迷濛搖擺,在熾熱的微醺裡獲得昇華。如此充滿感官誘惑的重量大碟,若能搭配多媒體視覺藝術,必能激盪出超現實而勾人的影音美學!

 侯勇光-露臉海報.jpg  

 

二、比賽辦法


參賽資格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或持有居留證人士。
2.參賽作品不得有冒充借用/抄襲/拷貝他人之作品。
3.可組隊參賽

參賽與評選辦法(第一階段):
1.以《反光体》專輯內的三首指定作品,自行挑選一首創作故事腳本。形式不拘,簡單易懂即可。(報名者可以不同曲目重複參賽)。
2.若過去有影音作品,亦可附上做為評分參考。
3.收件日期:2011年07月31日截止
4.李欣芸音樂工作室將以參賽者的腳本創意度為評選標準,於 2011年8月7日公佈五名入圍者,各補助影片製作費新台幣三萬元整。

參賽與評選辦法(第二階段):
1.五名入圍者必須於 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影片,創作表現形式不拘,各種實拍、動畫、數位影像皆可。
2.李欣芸音樂工作室將五部作品發佈於活動網站,2011年9月15日前的點擊率將佔評分百分比40%。
3.邀集各家唱片公司負責人、電影/電視知名創作者擔任評審,分數佔百分比60%,選出第一名。

獎勵:
1.第一名作品除獲獎金與獎品外,另將安排於媒體播出,為創作者及作品曝光。(所有第一階段入選作品仍繼續在網路上開放觀賞)
2.日後李欣芸音樂工作室之MV將優先邀請五位創作者進行拍攝工作。

※雙方必須簽立具法律認可之版權授權書。
※影片補助費以兩階段發放,第一階段獲選者即可先領取50%,完成後再領50%。若未完成影片,需將第一階段獲選後之補助費退還給李欣芸音樂工作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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